我到尖沙嘴的辦公室,每天還是要經過太子道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怎麼忙今早也去走一趟。
原來姚小姐是在灣仔運盛街五號的總部工作,太子道這個是分局,由她的同事帶我看看。
領養處的玻璃狗籠只有九個,貓的也不多,還有一處養着些兔子。
我在電話中曾經問過姚小姐:「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為甚麼不把貓狗賣給寵物店?」
「原則上我們並不贊同。」姚小姐說:「而且,我們收回來的都是大貓大狗,不是甚麼名種,寵物店要的剛剛相反。」
看太子道SPCA籠中的貓狗,為數雖然不多,也有極可愛的品種,一如姚小姐所說,都已長大。
協會雖然已不收動物了,但有一項服務,那就是替人把寵物的照片貼在壁上,也有小隻的,如果看了照片喜歡,協會扮演介紹人的角色,拉攏贈者和領者。
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居住環境而不能養貓狗時,可以事先把照片貼在SPCA呀!這方法雖不積極,也比扔在野外好。
我是一個最反對去寵物店買貓狗的人。為求名種,也要把動物從老遠運來,飽受長途跋涉之苦,罪過罪過。
寵物並非玩具。應以另一個生命對待,像小孩子一樣,「領養」好過「買」。
對動物有愛心的話,大一點也不要緊,不必從小「玩」起。
愛動物出於慈善的心腸,與購買LV及Hermes的心理不同,不必要是名種貓狗才滿足。
協會是靠各界人士的捐助而生存的。太子道上那家,廣告位置很顯眼,租了也可以幫補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多一點收入,希望Juno的父親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