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職員認偷6.7萬候判

英皇職員認偷6.7萬候判

【本報訊】英皇集團一名助理文員,於今年一月負責將一張六萬七千多元的支票存入公司戶口,其後公司發現該支票並無存入銀行。事隔數日後被告到警署自首,承認將支票據為己有。
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四日,待索取有關報告始判。
四十七歲被告黎健文,為助理文員,被控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二八八號英皇集團中心二十八樓,偷取屬於英皇集團的六萬七千五百元。

5日後自首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的上司於案發日上午十時,要求被告將一張六萬七千五百元的支票,存入公司的銀行戶口,其後上司發現該張支票並無存入銀行;五日後,被告自行到灣仔警署自首。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四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ESCC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