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詐騙港大工程罪成

三人詐騙港大工程罪成

【本報訊】香港大學新醫學大樓年前招標安裝影音器材,一間影音公司董事等三人以向另一投標公司購買五百萬元器材作報酬,利誘對手以高價投標,確保本身穩奪三千萬元巨額合約,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候判。
三被告為卓譽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陳麗華、陸永誌及財務總監吳維生,三十三至三十九歲。辯方求情指被告開出的報價並非不合理地過高,故港大其實並無損失。法官取閱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至二月十八日判刑。

行賄競爭對手
案情指港大新醫學大樓於前年初落成,「卓譽」及另一「美歌工程」獲邀提交安裝影音設備的標書。被告陳麗華同年七月接觸「美歌」的市場推廣董事林俊明,表示會支付對方二十萬元顧問費,再加五百萬元視聽器材定單,利誘「美歌」撤回投標,林暗中向廉署舉報。陳其後提議「美歌」出價高於「卓譽」,以令「卓譽」必然中標。陸、吳兩人於投標前,將五萬元交予林作為「顧問費」的首期,最後「卓譽」取得合約。
案件編號:DCCC5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