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曆新年會有很多市民出外拜年,香港汽車會昨日呼籲駕駛人士,農曆新年期間駕車外出,應盡量克制,尤其應注意過度響號的問題,因此舉不但違法,且會增加駕駛者和行人的精神壓力,導致歐美國家常見的「馬路憤怒」(RoadRage)現象,易衍生暴力事件。 記者:陳沛敏
汽車會會長韋詩域昨日指出,最近外國有調查指出,過度響號問題日益嚴重,塞車時情況尤甚。他相信,由於駕駛環境變得複雜,令駕駛者的挫折感增加,類似事情在世界各地日趨普遍,香港已經是嘈雜的城市,他不想情況惡化,但本港法例對這個問題的監管似有不足,而且市面上發售的部份喇叭聲量太大,影響其他市民。
他指該會副會長侯勵存醫生高度關注這個問題,因這些噪音會嚴重影響行人,特別是兒童。
警方交通總部總警司林善政指出,若駕駛者不是為確保安全或發出警告而響號,而是塞車時等得不耐煩等情況下胡亂響號,便屬違法。根據法例,警方可對在不必要情況下鳴響車輛發聲警報設備的駕駛者發出三百二十元的定額罰款告票,或以傳票起訴。另外,對於響號「扒頭」的司機,警方可以不小心駕駛的罪名起訴。
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科警司何明新則認為,本港司機不必要響號的情況不算嚴重,警方也經常針對此問題執法;若駕駛人士遇到這個情況,也可記下有關車輛的車牌資料,向警方舉報。另外,法例規定,汽車的響號裝置須發出間歇而不變的聲音,但不能發出過度刺耳、尖銳或嘈吵的聲音。
公共巴士同業聯會主席楊偉雄認為,會否過度響號主要視乎駕駛者耐性,個別司機在塞車時可能因看不清前面情況而響號;部份小巴司機則可能因來回行走的次數直接影響收入,駕駛時較趕急,但整體而言,本港司機駕駛時已算克制。
中文大學精神科副教授李德誠指出,因不耐煩或心急而響號會將自己的情緒傳染其他人,是造成「馬路憤怒」的其中一個原因;在美國便曾有駕駛者因塞車感到不耐煩和憤怒,下車打人甚至開槍。他建議,駕駛者應學習處理自己的怒氣,研究顯示,不懂處理憤怒情緒的人較易患上心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