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攜噴雪青年緩刑

除夕攜噴雪青年緩刑

【本報訊】青年於除夕夜在尖沙嘴文化中心外,攜帶一箱人造噴雪,拒警方勸喻搬走,反粗言謾罵,大吵大鬧引起途人圍觀。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成,判監三個月,緩刑三年。
被告史建榮,二十三歲,貨車司機,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外擾亂秩序,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於案發晚被發現身旁有一箱為數三十支的人造噴雪,拒絕警員勸告搬走,以粗言穢語大吵大鬧,引起約五十名途人圍觀。
案件編號:KCCC7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