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迷信的失婚母親攜經痛的十五歲女兒,往找自稱風水師傅的五旬無業漢,要求施以「神功」解救,風水師傅遂以顯「神功」為名,大肆淫辱女童,復要求上門作法,結果女童再遭凌辱,風水師傅被捕後指性交可增強女童的自愈能力,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暫委法官韋毅志明日宣判。 記者:梁偉強
五十二歲被告柯繼安身材短小肥胖,念書至中三,做過售貨員及保險經紀,二○○○年開始無業,柯與妻分居後,一對子女隨母親居住,案發時柯與女友在深水埗界限街同居。
辯方大律師孫錦熹昨求情稱,柯自幼隨父親信道教,亦有鑽研風水,八六年遇上一位道教師傅,學習神功、畫符、念咒及以符水治療,並以業餘性質幫人。
大律師續指,柯於四年前透過同居女友,認識了受害人的母親,當時受害人在家中及學校均看見鬼影,其母相信被告懂得驅邪,遂向被告求助,後來柯將受害人及其年長兩歲的胞姊,都「契」予六壬先師,每逢初一、十五,兩女都到柯的寓所念咒,半年後受害人果然不再受黑影困擾,案發前受害人因月經腹痛,其母再找柯,遂引發本案。
根據案情,柯一直向受害人一家三口,自稱風水師傅,而受害人會喚他「叔叔」或「師傅」,她們一家不時向柯求助。
受害人母親於○二年五月十八日晚,帶年僅十五歲的受害人到柯的寓所,請柯以神功幫受害人,柯叫同居女友及受害人母親離開一小時,然後吩咐受害人在祭壇前念咒。
稍後,柯命受害人戴上眼罩,脫去衣服,然後吸啜她的胸部及私處,又以手指插她私處,其後柯變本加厲,進行性交,還問受害人有沒有「high」的感覺,事後柯命受害人飲符水及念咒,讓受害人母親將她帶走。
翌日下午,柯偕女友到受害人寓所,說再為她一家做神功,又要求女友及受害人母親離開一會,讓他與受害人獨處,稍後柯照辦煮碗,命她戴上眼罩,要她替他口交,他又吻她下體及進行性交,問她是否「high」。
當晚,受害人將事告訴母親,其母報警,柯最初被控兩項強姦罪,因受害人不願作供,控方接納柯承認較輕微罪名,即與十六歲以下女童性交罪。
案件編號:HCCC35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