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學英文? - 吳靄儀

何必學英文? - 吳靄儀

(以下是被投籃的未經發言的演講稿。)
主席女士:本人發言反對周梁淑怡議員的動議。本來本人並未打算發言,但聽了一篇又一篇的英語發言,力陳英語對本港商貿地位如何重要、近年水準如何下降等等,本人實在忍不住插嘴,而且要用本地話發言,因為,主席女士,如果香港的英語水準那麼低,本人卻用流利英語發言,究竟想證明甚麼?
本人只想提出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提高英語水準是為了誰得益?香港特區最有錢的大富商,不是憑英語發達;最炙手可熱的權臣,不見得英語最佳;政府高官之中,英語水準與受重用的程度並非成正比。其實最着重提高英語水準的人,最着重提高的是受僱人士或未來受僱人士的英文。我們英語好,的確有助其他人發達。當然,要做個精通法律的律師,必須英語水準高,但在這個時勢之下,投身法律是準備吃苦多於奢望飛黃騰達。
政黨及議會之中,更非精通英語者取勝。周梁淑怡議員指出,議員的英語發言,近年已降至7%。相信其中6%是本人的發言。但這並沒有令本人的發言受到任何重視。反而上星期改用本地話發言,就馬上獲得傳媒爭相索取,因為裏面提到「亢龍有悔」招數。
第二個問題是,為何還叫政府再努力?難道政府還做得不夠嗎?有我母親傳授的破腳詩一首為證:縣官去求雨,求雨求出熱;再求三兩天,地裂。
主席女士,英語的確有獨特的長處。其中之一是罵人不見血,例如邱吉爾評艾德禮:"Heisamodestmanwhohasagooddealtobemodestabout."不合經濟之道,然而餘韻無窮,值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