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貨幣歷史是有其獨特性的。以往香港因為奉行小政府的關係,香港的鈔票一向由商業的銀行代為發行。現時的發鈔銀行有三間,包括滙豐、渣打及中銀。但若細心留意鈔票上的文字,便會發現新的十元鈔票與二十元或以上的鈔票有所不同。
通常鈔票的發行若要得到市民的信任及使用,便要有一定的實物支持才行。以美金為例,為何要叫做美金?因為在實行金本位之時,美國使用的貨幣──美元,是真的能夠換取黃金的。
根據1946年的BrettonWoods協議(當年世界各國在BrettonWoods這地方開會,協議貨幣滙價及國際金融有關事宜,最後達成的協議,就以開會的地方命名),一安士黃金是能夠兌換35美元的。換句話說,只要持有35美元,就可換取一安士黃金。
美元的幣值由黃金所支持,因此習慣把美元稱之為美金。
但現代的貨幣,除了由黃金支持外,習慣上還會用外滙儲備支持。如香港所實施的貨幣發行局制度,便要用美元來支持港幣發行。因為香港情況特殊,鈔票多由商營銀行發行,因此要維持市民對鈔票的信心,便要在發行機制上下點功夫。
商業銀行要發行港元,每發7.8港元便要繳付1美元給政府,而銀行要退回已發行的舊港元,港府便會按一美元兌7.8港元的兌換率退回美元。因此,所有市面上流通的港元現鈔,原則上能夠完全兌換成美元,使到香港市民能夠對港元有足夠的信心。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