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孕婦到化驗所進行產前檢查,抽羊水化驗胎兒是否異常,指化驗所疏忽,以致誤解化驗結果,使其誕下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嬰兒,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化驗所索償。
本案原告是UnLanOi,被告是MedicalGeneticLaboratoryLimited、王舜仁及李洪英,據了解,王是負責做檢查的技術員,李則在化驗報告上簽名。
原告在入稟狀中,指各被告替她驗羊水檢查時疏忽,未能準確分析及解釋化驗結果,令她錯過人工流產機會,最終誕下她不想要的唐氏嬰兒。
唐氏綜合症嬰兒的特徵是面部扁平,眼睛狹長,鼻樑較寬,通常智力遲鈍,身體發育緩慢,有時會有先天性的心臟病。
孕婦懷孕十六周後,抽羊水可驗出胎兒是否異常,若有問題,按法例可進行人工流產。
案件編號:HCPI9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