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麻省理工大學今年的調查,美國人最需要的五項發明,依重要性排列,第一位是牙刷,然後才是汽車、個人電腦、手提電話和微波爐。受訪者表示汽車與電腦可以隨時更換,牙刷啊,早晚都需要你。首柄牙刷是1498年明孝宗朱祐樘專用的、以豬鬃毛和骨頭合成的創意發明。歐洲有錢人往後才有機會試用。到家家有能力購買時已是四百多年後,以尼龍代替豬鬃毛,牙刷變成隨身用器,一刷傍身,世界通行。美國人將牙刷列作發明之王,是根據發達國家的日常使費標準。換了在伊拉克做相同調查,次序會大不同。
打落牙齒和血吞,牙刷重要性,對戰雲密佈的波斯灣火藥庫內窩居的平民來說,不值一哂。重新排過位,汽車能接載家小逃難避劫,應是首選。手電隨時跟接應的親友聯繫,通報戰情,有助趨吉避凶。電腦有同等功能,兵荒馬亂之際還能跟外界保持連線,是絕地求生的唯一希望。美軍年前攻打阿富汗,發現阿人絕境中,以石頭樹皮充飢。叮過的樹皮,入口會似「星座」號航母艦上美軍享用的pizza嗎?遭廢墟中的石頭stonewash過的牙齒,無必要再刷了吧。布殊這次攻伊,打的是揮金如土的豪華戰,puthismoneywherehismouthis,牙齒當金使,他那柄牙刷刷的,是納稅人的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