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十二年鬱結,當時被劉嘉兒性侵犯的男童後來因精神病遭人冷眼,即使屢向家人、教會投訴遭性侵犯亦無結果,至報警三次始受認真對待,如今到二十七歲之年才能為十五歲所受的屈辱討回公道。
案件審訊六日,事主其間有兩日半需到法庭隔着屏風作供;從事主的供詞中可知他不但因受他信賴的神父性侵犯而留下陰影,更因此大受打擊,成為其精神病發的導火線。那種可怖的經歷就似緊箍咒般揮之不去,令他對被告恨之入骨。
事主雖鍥而不捨揭露真相,但虔誠的天主教徒母親只顧全教會「面子」,連警方亦曾因事主有精神病而未加以認真處理,因而事主在事隔十年仍要忍受遭被告嘲弄「神經」。直至去年中,傳媒不斷報道美國神父性醜聞事件,仍未放棄的事主再挺身而出,重述尷尬萬分的性侵犯經過,甚至忍受辯方律師挑剔其精神狀況,皆是為了親手將被告送上法庭接受司法制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