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喜歡文字和說話,只是總覺得這些東西,好像「有嘢」,卻同時也可以完全「冇嘢」。
例如,「強烈譴責」,即是甚麼?被「強烈譴責」的人或機構,事後還不是依舊做着被「強烈譴責」之前的衰事嗎?「表示遺憾」又即是甚麼?表示了那些甚麼遺憾之後,事情會有任何改變嗎?完全沒有。那麼,說這些話和寫這些字來幹麼?我不知道,請不要強烈譴責我。
也不大明白,甚麼是「字裏行間」。為甚麼要把東西藏在「字裏行間」,而不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如無碗碟便話無碗碟,何必「暗示」那麼麻煩?如有碗碟,就更加無謂把它們藏在「字裏行間」,未必人人都那麼醒目──和有多餘時間──在「字裏行間」找東西,這陣子找工做比較急切。
至於廢話,當然可以說少許;不說說廢話,怎填得密deadair?在天星小輪上遇見半生不熟的人,不和他說「咁啱嘅?過海呀?」,又有些甚麼好說?不說說廢話,和婦女卿卿我我時,你又如何向她表達你是認真的呢?
作為記載和傳遞知識和訊息的媒介,文字當然是首選,正如說話是記載和傳遞謠言的不二之選。不過,除了這些個別功能,我始終覺得文字和說話的實際價值,被大大高估了。
小孩都知,多講無謂,多寫更無謂,行動最實際。
成年人說(對自己說,對朋友說)千句「我愛我的子女」有屁用,要是絕少把時間放在子女身上。勁筆寫萬篇對現況不滿的悲憤兼正氣文章,寫畢還不是繼續縮頭縮髻地生活?
我要的是action。不要求靚師奶對我說動聽話和寫甜蜜電郵,只想她着着實實的請我上屋企食飯;不用要我在字裏行間尋尋覓覓,而讓我在碗碟裏和床單間找到極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