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八歲中四學生余錫勇,疑因缺錢花費,竟趁午飯時間潛入同校中五課室內搜掠,偷去九名同學的手提電話、電子辭典、MD及CD等財物。被告昨就九項偷竊罪被裁判官判以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 裁判官斥責被告父親上次提訊時為何不陪同被告出席,他應對兒子多加關心及協助,並指出「你個仔將來變成點都會影響到你!」下令被告將贓物歸還給受害人及向他們作出道歉。 案件編號:KTCC2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