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徒憑良心投票

教徒憑良心投票

經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批准,羅馬教廷信理部於本月十六日發表題為《有關天主教徒參與政治生活的一些問題的教義註釋》的文件,呼籲天主教徒絕不可提倡或投票贊成任何有損人類生命,或有違基本信仰和倫理內容的政策或法案。
文件指出,在政治議題上按各人自己的良心行事和生活,是基督徒建設更公義和更尊重人性尊嚴的社會方式,「這包括提倡和保衞一些公益,包括公共秩序與和平、自由與平等、尊重人類生命及環境、公義與團結。」
文件又列出一些個別責任,例如尊重和保衞人類胚胎的責任、保衞家庭、保護兒童、打擊毒癮及娼妓、提倡宗教自由,以及致力經濟公義等,強調天主教徒有權利和有責任按照受過教會訓導所培育的良心去投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