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實集團非執行董事、華業控股主席周年茂(五十三歲),指《壹週刊》去年刊登的一篇文章內容煽情,影射他涉及不正當商業行為,報道失實。他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壹週刊》出版商及總編輯誹謗,要求賠償及禁制該雜誌再刊登有關誹謗文章。
現為華業控股主席兼董事總經理的周年茂,興訟控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左少珍、撰寫涉訟文章記者梁淑文及督印人百樂門印刷有限公司。
周年茂在入稟狀中透露,涉訟文章刊登於去年十一月四日出版的第六六二期《壹週刊》,題為《靠曾慶紅兒子甩身?揭朱悅寧案內幕》。入稟狀指該文章內容提到中旅集團前董事長朱悅寧懷疑涉及貪污及不法行為;原訴人周年茂認為文章的內容影射他與疑涉貪污的朱悅寧有密切關係,甚至影射他涉及與朱悅寧有關的不法勾當,令人錯誤認為他是不誠實的商人。
周年茂在入稟狀開首即強調自己是香港顯赫及知名商人,因《壹週刊》刊登該篇誹謗文章,令其個人聲譽及商譽均蒙受重大打擊,令他受人非議,極度困擾。原訴人現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阻止與訟人再刊登涉訟文章,並要求頒令與訟人作懲罰賠償,連堂費及利息。
案件編號:HCA3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