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項調查發現,每兩名公屋外判清潔工就有一人曾經受工傷;每四名曾受工傷的工人,就有一人受傷五次或以上;其中,大多數是被刺傷或割傷。部份因工傷曾向公司告病假的被訪者聲稱,由於對法例認識不足或被僱主欺騙,在工傷期間未有獲發工資。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在去年十至十一月間,訪問了一百三十八名公屋外判清潔工,發現超過七成被訪者每星期要做足七日,七成半每月平均工資只得三千多元。五成二被訪者表示曾受工傷,當中一半是被刺傷或割傷,三成則扭傷腰背及扭傷手部。逾一半曾受工傷的被訪者表示,會自己處理或沒有處理傷口。
該會呼籲,作為公共屋邨管理最後監管人的房屋署,應定期巡查外判公共屋邨,防止有違反工業安全的事情發生,並且要加強宣傳工業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