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牛奶公司轄下彩虹邨惠康超級市場及啓德花園7-11便利店,涉違反《食物業規例》分別出售含有紙碎的香辣牛肉麵,以及偷步無牌售賣雪糕、奶類食品,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牛奶公司代表承認三項控罪,被判罰款及化驗費用共五千七百二十五元。
遭票控的惠康超級市場,位於彩虹邨金碧樓地下五至九號,控罪指該店於○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售賣的食物,即「FirstChoice」牌子的香辣牛肉麵,其物質與購買者陳征要求的食物有所不符,即該食物含有外來物質,包括兩片分別約七克及一克的纖維紙,以致對購買者不利。
案情指出,事主當日在上述超級市場購買該碗即食麵後,返回九龍灣寫字樓,按照說明將脫水牛肉、脫水蔬菜、醬油及調味等四小包配料,拆開放於即食麵上,再加入沸水泡煮。但當進食時,發現內裏的肉粒難以咀嚼,遂致電食環署投訴,經化驗後,證實碗麵含有棕色纖維紙碎。
此外,黃大仙啓德花園地下十九號的7-11便利店,涉兩項違例票控,指該店於○二年八月十日未獲得署長書面准許,出售奶類食物及軟雪糕。該店於同月十九日才獲正式發出有關牌照。
牛奶公司代表在庭上求情時稱,該款即食碗麵的製造過程乃自動化,公司考慮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傷害,若要調查該碗麵的外來物質,頗為費時失事,同時為免浪費法庭時間,決定認罪了事,希望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CS1341814391-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