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搜公事篋 一度緊握不放<br>秦飛鵬涉辦事處藏毒開審

被搜公事篋 一度緊握不放
秦飛鵬涉辦事處藏毒開審

【本報訊】油尖旺區區議員秦飛鵬涉嫌在議員辦事處藏有K仔、Fing頭丸及大麻等毒品,被控管危險藥物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廉政公署總調查女主任作供指,被告曾一度緊握該些毒品;他在警誡下表示毒品乃沒收「靚仔」得來,但查問為何不交予警方,他卻沒有回應。
四十六歲的被告秦飛鵬為油尖旺區區議員及滅罪委員會成員,控罪指他於去年三月五日在旺角上海街富達商業大廈某單位內,管有四個載有一克內含零點七九氯胺酮的紙袋,一粒內含零點二五克氯胺酮藥丸,一支內含零點一四克大麻的手捲香煙,一粒內含亞雙氧甲基安非他命藥丸。

廉署女主任作供
廉署高級調查主任郭威文(譯音)作供,當日清晨六時許先到被告寓所,就另一宗案件將被告拘捕,隨後帶他到其旺角區議員辦事處,出示搜查令後展開搜查。
其時,張姓同袍在被告寫字枱撿獲一個黑色手提公事篋,由被告用密碼及鎖匙開啟,篋內載着頗多相片及文件。
當日負責帶隊搜查的廉署總調查女主任蔡雁玲供稱,她發現公事篋表面尚有一個如錄影帶般大小的儲物格,着被告開啟檢視,被告伸手入小格內取出物件,即緊握在手;兩名男同袍見狀立即捉住其手,着令他鬆手。被告稍為掙扎後才放手,掉落枱面的物品,包括兩粒圓形藥丸、四個小紙包及兩條幼小香煙狀的東西。

辯稱是沒收得來
蔡總主任續供,她遂警誡被告懷疑他藏有毒品,查問下被告表示在的士高沒收「靚仔」得來,因不想他們服食。但為何不交予警方,被告卻沒有出聲回答。案件押後續審。
案件編號:KCCC17523/2002

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蔡雁玲昨作供,指被告秦飛鵬(圖)一度緊握該些毒品不肯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