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韓先生去年五月於和記以五百三十元購買一部CDMA制式的LG510手機,連上台十八個月,和記提供一年免費保養,但使用兩個月後,手機即出現故障,經常自動斷線及關機,遂交回維修,至今維修逾十次,仍未有改善,令他不能使用電話,極不方便,他曾要求和記免費更換手機,又遭拒絕。
和記電訊有限公司公關部經理吳美玉函覆,查該公司紀錄,韓先生因手機接收及電池出現問題,於去年七月前往客戶服務中心檢查手機,經職員檢查後,證實手機的接收及電池均操作正常,其後於去年十二月,韓先生發現手機間歇性失靈,經檢查證實手機確有其所指問題,於是安排其更換手機。
韓先生承認,和記確提出更換手機之安排,但需轉用GSM制式,且需付原機價,沒有任何優惠,「明明係佢部機壞,換機要我畀錢,對我好唔公平」,故拒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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