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期我們將繼續向大家闡述強積金「周年權益報表」內的其他資料。
上期例子所述,陳先生在2001年8月由舊公司轉職至新公司,月薪二萬五千元,他的僱主及其本人在強制性供款以外,每月分別再自願供款$800及$650。
轉職時,陳先生選擇將舊公司受託人管理的總額$6,508.50元一併轉移至新受託人。
參照樣本的有關位置,陳先生須要留意的地方包括:
5)截至2002年1月1日為止,陳先生原有的強積金戶口供款結餘為$5,104.78。
6)截至2002年12月31日為止,陳先生強積金戶口供款結餘的計算方法為:
‧強制性供款:($12,000【全年僱員供款】+$12,000【全年僱主供款】)+$6,508.50【計劃轉入款額】+$5,104.78【截止2002年1月1日為止的供款累算權益】)+投資回報表現【假設該年度錄得1.2%的增長】=$36,040.60
‧自願性供款:$7,800【全年僱員供款】+$9,600【全年僱主供款】+投資回報表現(假設該年度錄得1.2%的增長)=$17,068.80
7)陳先生強積金基金組合的年終單位價格。
8)僱員年終時投資組合內的單位總數。(此部份會隨單位價格上落而產生變化)
9)由於樣本報表的截數日為2002年12月31日,而十二月份供款期之供款為2003年1月10日,故十二月份之供款額未有反映在內。因此,陳先生的「周年權益報表」包含從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間所作的供款。
與全港僱主及僱員息息相關的強制性公積金已推行逾年,但不少僱主與僱員對此制度仍存有疑問,故積金局與本報合辦此專欄,每周三詳盡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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