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員梁俊威因示威抗議警方濫權時,手持「大聲公」向一名警員大叫口號,被裁定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判監五個月,原定昨在高等法院上訴,惟律政司一方日前才知聆訊會以英語進行,令準備妥當的五十頁中文陳詞需時繙譯,法官批准將聆訊押後至三月四日才進行。 代表上訴人梁俊威(三十三歲)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反對律政司申請押後,強調法庭早已頒令上訴以雙語進行,現時只是律政司一方未準備妥當。 案件編號:HCMA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