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供款能力不同,理財概念也不同……有時候我們拿身邊的一些客觀形勢為自己定下理財目標,總教漫無目的而胡亂投資更有計劃,更有理據。
過往香港經濟繁榮,失業率水平極低,只要一個人有心有力,工作至六、七十歲也沒有多大問題,所以以前打工仔很少有退休計劃。
但時移世易,隨着失業率愈來愈高,經濟又未必能夠回復昔日光輝的大前提下,預期打工仔的「工作壽命」會隨之而縮短。因此,適當的理財計劃更形重要。然而,現時打工仔有感朝不保夕,寧願多持現金也不願意多作投資。
其實,投資理財是一個長遠計劃,即使一下子不能達成目標,我們仍不妨將目標分開幾個階段來一步步達成,總好過日後臨渴才掘井。
舉例說,我們計劃五十歲後享受退休生活,希望屆時可以擁有一筆可觀的現金,於是,現時考慮參與一些有儲蓄及投資成份的金融產品,以助達成這個目標。但問題是,有時候我們所訂定的目標會否過高,而加重現時的負擔呢?
所以,除了將目標定於一個可負擔及實行的範圍外,我們不妨考慮有計劃地將之分段實行。例如,我們可將五十歲得到一筆「退休金」的目標一分為二,可能是四十歲先取一筆,至五十歲再取第二筆。這樣的好處是,若果現時面對頗為緊縮的支出難題時,我們不妨先實行「四十歲」的計劃,首先可減輕現時的投資供款,其次是靈活性較大。
若果日後經濟環境有所改善,可以再實行「五十歲」的計劃。相反,假設經濟支出仍然緊絀,最低限度也可完成第一個目標,四十歲時已可取得一筆現金。由此可見,定下一個可行性的目標,是投資理財的第一步。
然而,很多時候,大部份人都未必明白或了解自己的投資理財目標,久而久之,便將計劃擱置。其實,除了找一些理財顧問幫助自己外,我們亦可以很容易為自己訂定一個可行的目標。因為自己才是最了解個人的需求及所面對的限制。
我在此嘗試舉一個實例供大家參考。
通常在理財的組合中,保險會是其中一重要的一環,因為不少人都會為家人提供保障。但是,究竟要多少保障才算合理呢?
現時,大部份香港人對住居問題特別關注,那我就以物業作一個參考例子。假設,一個物業買入價為二百萬元,而業主已供了八十萬元,那即是現在尚欠銀行一百二十萬元。業主萬一有意外或不測,相信家人最彷徨的,就是面對供款問題。所以,業主在考慮投保時,不妨以一百二十萬作為最底線的投保保障。
當然,每個人的供款能力不同,理財概念也不同,上述例子也只不過是作為參考。但有時候我們拿身邊的一些客觀形勢為自己定下理財目標,總教漫無目的而胡亂投資更有計劃,更有理據。
陳永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