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童茶餐廳燙傷獲償

小童茶餐廳燙傷獲償

【本報訊】一名五歲小童與家人在茶餐廳用膳後離開,碰到捧着熱湯的侍應跌地,其胸、腹及手腳均被熱湯燙傷。小童昨由父親代為興訟,向茶餐廳東主及侍應索取受傷賠償,及追究意外責任。法庭昨日裁定原訴小童勝訴。
原訴人為文國毅(譯音),兩名被告人分別為茶餐廳東主方學雲及侍應方學東(均譯音)。
高等法院法官孫國治認為兩名被告須為意外負上全部責任,並將案押後至三月三日,待提取小童的驗傷報告,始釐定賠償金額。兩人須即時向小童家人支付三萬元醫療費用,並預先將一筆三十萬元賠償金存放法庭。
案件編號:HCPI103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