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學會
施政報告中第二十一點提到︰「……除了繼續我們一直以來吸引海外人才的政策外,我們還會參照海外人才來港的處理,讓內地的人才、專家更方便來港工作和居住;而且,要放寬和吸引內地企業家來港發展事業……」不論政府將此視為「入境政策」還是「人口政策」,香港基督徒學會及其他民間團體均認為政策的制訂必須符合尊重人的價值、平等及維護家庭團聚等原則。
政府強調提升香港的「人口質素」才能配合經濟的發展,政府為此而積極投入資源培育本地人才,幫助市民發揮自己的潛能,我們十分支持。
然而,現時政府建議透過以經濟效益將人分優劣,試圖在引入內地專才之同時,把其認為低質素的人口排拒於香港之外,剝奪分離家庭團聚的權利,我們反對此種輕視人的價值及充滿歧視的政策。
事實上,家庭團聚的需求仍然迫切,以廣東省為例,在現時的配額安排下,香港人在當地的配偶就要等待八至十年才能來港與家人團聚。
不要忘記,很多家庭本來可於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法院判決後享有香港的居留權,只是政府透過人大釋法剝奪他們的權利。
政府不能以社會上任何社群作為政策的代罪羔羊。不能以一句「人口質素」便犧牲社會上的弱勢社群來換取經濟效益,毫無疑問,這是赤裸裸的歧視。而這種由政府「煽動」的輿論氛圍,正是破壞社會凝聚力的罪魁禍首,進一步使社會分化,加深社會之間的矛盾及衝突,試問在這樣的社會氣氛之下,香港人如何能夠同舟共濟,共度時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