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處檢控僱主拖欠工資的數字大增。據數字顯示,法庭於去年共審結一百九十八張有關僱主拖欠工資的傳票,較一年前的九十五張,大幅增加百分之一百零八。勞工處表示,逾七成被控的僱主遭定罪,包括一名僱主因延遲支付工資五千四百元,而被法庭罰款一萬二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該處已簡化程序,加快調查和檢控的速度,目前正跟進六個建築地盤和三十六間食肆所發現的違例事項。該處呼籲,被拖欠工資的員工應盡快向勞工處舉報,該處將會嚴厲執法。據法例,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七日內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