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供款計劃是現今香港的企業多數採用的公積金計劃,它的特點是只限定僱主及僱員的公積金供款比例,但計劃的投資回報及風險要由僱員自行承擔。
在界定福利計劃之下,僱員的退休福利由公式所決定。一般計算方法是以年資乘以離職時工資再乘以一個因子,以決定僱員退休之時所能拿取退休金的金額。如果公式在設定之時能夠考慮所有因素的話,公積金計劃還可以持續。
但踏入90年代後期,國際金融市場十分動盪,而原本的通脹情況亦漸漸被通縮所取代。由於在建立界定福利公式之時,可能沒有預計會出現通縮的情況,再加上原本年年上升的股市,漸漸變年年下跌。在美國及香港,股市已經連續三年下跌,成為有指數以來的一項紀錄。
金融市場的不穩定,導致很多公積金的投資都錄得虧損,但界定福利又不能改變,因此容易造成公積金的總額不能完全繳付僱員福利的情況。如果公積金不能百分百支付僱員離職的福利,結果會造成不公的情況──早離職的僱員能夠取回100%福利,但遲離職的僱員所能夠分到的福利便較少。
以往香港的大學亦是採用界定福利計劃的,但因有大學出現公積金投資表現不理想、公積金總額不能完全支付僱員離職福利的情況,結果要大學額外籌錢去填補差額。自此之後,差不多全部新入職的大學僱員都只能參加界定供款計劃。因為界定供款計劃只界定勞資雙方的供款額,而僱員亦有權選擇公積金所投資的基金,但投資的風險自負。如果僱員眼光不好,導致公積金虧損,便要自我承擔損失,而資方不需再擔心要補貼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