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新語:揀強積金考慮3因素

投資新語:揀強積金考慮3因素

筆者上期提過,打工仔每月向強積金供款的部份,是個人投資之一,因此要如投資股票一樣留心。由於款項是作為長線投資,強積金公司通常只會提供一些較保守、回報偏低的基金單位予供款人選擇,因此,供款人之選擇非常有限。
雖然供款人每個月的供款額最多只佔收入的百分之五,但由於強積金的目的是讓供款人在退休時,有足夠資金作日常開支,因此,投資者所選擇的基金單位表現若不理想,甚至經常虧損,那麼便會失去儲蓄以供退休時使用的意義,所以讀者在選擇基金單位時,筆者認為應該以本身年齡、強積金以外其他投資的性質,以及供款人能承受風險的能力3方面來決定。

避免選同類投資工具
首先,當供款人到退休年齡時,強積金供款即可以停止,因此當供款人年齡愈大,資金可供投資的年期會愈短,所以供款人在選擇基金單位時,應該先預測一下該基金在年屆退休時,能夠提供到所定的要求回報之機會有多大,即是說,雖然某一基金可能會為供款人帶來極大的投資回報,但若預期需要一段頗長的投資年期,才可以達到該要求目標的話,而供款人快將年屆退休,便需要考慮是否值得一博;相反,供款人可能需要選擇另一種投資年期較短,回報率亦較低的基金單位。
強積金嚴格來說亦是投資工具之一,所以當供款人同時擁有其他類型的投資時,例如股票投資或債券投資,應考慮是否應該把所有資金擺放在同一類工具中。
投資最講求風險分散,若供款人所持有之投資工具都擁有相同的風險因素,當出現單一風險時,便會帶來巨大的投資虧損,這點不可忽視。就以一般分散投資的原則來說,若果供款人有投資證券,在強積金中定息投資之比重便應該大一些,假如手上持有的證券投資風險愈高,所選擇的定息投資更加應該偏向低風險的政府債券。
彭偉新
鼎康御泰證券研究部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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