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管理局宣布,設立公共無線區域網絡(WLAN)服務類別牌照,讓營辦商經營WLAN服務時,毋須通過個別的牌照申請及批核。它與其他個別牌照不同,任何人士擬經營WLAN服務,只須在營運前向電管局登記便可,毋須涉及任何申請及處理程序,電管局亦不會收取任何牌照費。
近年於商場設立WLAN作為固網寬頻服務的伸延,大行其道,電盈(2906)去年出售流動電話業務時亦曾表示今後會主力發展WLAN服務。
該類別牌照預計於2月底刊憲及生效,有關人士可牌照生效後一個月內可向電訊局長登記。電管局表示,此舉有助服務的發展,加強香港作為區內通訊樞紐的地位。在設立類別牌照之前,電管局曾在去年8月至9月期間進行諮詢,共接獲14份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