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女子搗亂判醫院令

奇女子搗亂判醫院令

【本報訊】曾控告男人「露兩點」性騷擾的四十歲「奇女子」鄭燕芳,分別在元旦前後,到終審法院及金鐘政府合署的律政司接待處內搗亂,以鐵鎚毀壞文儀用品、玻璃門等總值七萬多元財物,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她昨在西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索閱其精神心理報告後,認為她因精神問題作出不理性行為,判她四個月醫院令。
案件編號:WSCC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