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神父劉嘉兒被控非禮男童案,辯方一直質疑事主的指控由幻覺產生,但控方精神科專家醫生指事主在首次性侵犯發生時,尚未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徵,加上事主能清楚描述首晚被侵犯的經過及細節,性侵犯很可能屬實,更是觸發其精神病的主因。控方昨舉證完畢,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記者:柯弘毅
控方昨日傳召容鳳書紀念中心精神科高級醫生王敏剛(譯音)作供,王引述三份醫生報告指事主在九一年十月才開始患上精神分裂症,但他聲稱第一次遭神父性侵犯則發生於九一年一月,故第一次性侵犯發生時,事主很可能並無任何幻覺或精神分裂症症狀。王醫生認為事主於九一年十月病發前的記憶,受精神病或幻覺影響的機會甚低。
王在報告中透露,事主的家族沒有遺傳精神病,但其母因受丈夫去世打擊及經濟壓力,一度情緒抑鬱。事主曾透露兒時被任職懲教署的父親虐打,九一年在父親病逝及稱遭神父性侵犯後,開始有幻聽,精神出現問題。
王指事主曾巨細無遺,描述九一年一月遭神父藉詞進行性治療,騙他同浴裸睡及非禮。王認為事主的記憶清楚有條理,有可能該次性侵犯確真實發生。
王指事主亦曾粗略提過九二年七月曾再一次遭神父非禮,但他認為事主在九一年病發後,聲稱受性侵犯的記憶則有可能是受到幻覺影響。
控方昨日舉證完畢,法官裁定表證成立。但辯方提出申請,要求法官拒絕接納控方證人指被告曾「招認」的內容為合法證供。辯方大律師鍾偉強在陳詞中,否認被告在與事主及趙必成神父的會面中曾作任何招認。大律師指會面已事隔七年,當時沒有留下任何紀錄,事主及趙神父單靠記憶作證,但兩人同樣忘記對話細節,甚至口供互有出入,被告「招認」的指控並非屬實。辯方指即使被告在會面中的說話被認為是招認,但均是受到事主及趙神父的誤導及壓迫之下而作出,故法庭不應接納有關證供。法官將於下周一就此申請作裁決。
案件編號:DCCC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