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永恆警覺篇

李怡專欄:永恆警覺篇

周末絮語
葉劉淑儀在立法會說,有些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的言論「誇張失實,欺騙市民」。在場議員要她拿出證據。她拿不出。
欺騙市民的事是有的。比如前一天,葉劉在記者會上,把十二月十五日人人可在電視上看到的數萬市民的反立法示威,說成只有「萬多人」,又說市民是受「傳媒誇張失實的評論和報道影響」,重申是「羊群效應」。——這擺明是睜着眼說瞎話了,怎不是「欺騙市民」?

葉劉淑儀的民望,從第一跌至第九。由政府撥款的香港教育城網站,選十大正面與負面人物,董建華排負面人物第二,葉劉排第四。
葉劉這幾個月,唯一出頭露面做的事就是力撐二十三條。民望下跌,正反映了民意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取向。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卸任前在新法律年度開始之日,譴責回歸五年多,「令法律淪為達致政治目的之工具」。在他的整篇備受讚賞的講話中,最重要的一段是「政府不需懼怕一個對香港有承擔、肯為香港仗義執言的公民社會,相反應為擁有這樣一個充滿生機和動力的社群深感慶幸。」
然而,不義的、拜倒在向他直接授權的絕對權力之下的政府,又怎能不懼怕仗義執言的聲音?又怎會不把充滿生機的上街表達意見的六萬多市民說成只有一萬多人?

首席法官李國能基於三權分立,不適宜代表司法機構評論二十三條,但卻表示,無論市民或法律界人士,必須對法治和司法獨立保持警覺性。「需要我們警覺關注的層面,不單是有關執法和釋法問題,還有是關於新法律條文的草擬和制訂問題」。
他實際上已暗示,要更多的市民及法律界人士對二十三條立法保持關注與警覺。自由的代價是永恒的警覺。法治與司法獨立在今天的香港亦如是。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解釋何以二十三條立法要交保安局處理而不是律政司處理,她說,我們不懂得如何捉間諜。
她忘記了:二十三條立法並不是教人如何捉間諜這類紀律部隊的特殊工作,而是關涉到市民普遍的自由和權利。

廣東省省長盧瑞華作政府工作報告,給了董伯的施政報告一記悶棍。盧瑞華聲言要吸引跨國財團到廣東設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和採購中心,顯然對香港提出的與珠三角融合另有打算。
好比一個女子,年輕貌美時嫌人家窮,不屑一顧;到自己年老色衰而對方發達之後才拋媚眼,這回輪到對方擺架子了。

抄兩段警句:
政協委員劉迺強十四日於《信報》:一個「不敢在大氣中面對市民的特首,根本不可能『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
中大社會系教授呂大樂,十三日於《經濟日報》:「或者,特區政府與香港市民是前世『撈亂骨頭』,雙方意見永遠交叉走位,逆對方之方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