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預期在下月實施新電價政策,內地傳媒引述電力監管委員會權威人士稱,外商投資的電廠中,有1萬兆瓦涉及國務院批准承諾電價或投資回報率者,要重新釐定電價。
《國際金融報》引述電監會權威人士稱,電價改革方案須視乎去年12月29日成立的五大發電集團運作後情況才出台,時間會在2月份。電價改革的長期任務是將電價劃分為上網電價、輸電電價、配電價格和終端銷售價格;改革初期重點是在廠網分開的基礎上,建立與發電環節適度競爭相適應的上網電價機制。
外商投資的電廠,據了解裝機容量約3.7萬兆瓦,包括在94年以前建設並已簽訂購電合同的,以及94年以後經國務院批准承諾電價或投資回報率的(約1萬兆瓦),在保障投資者合理收益的基礎上,重新協商,盡可能參加競價上網。
文章又提及「擱淺成本」,即改革後,原有售電合同或協議的電價不能繼續執行,而導致的電廠收入降低部份。根據國務院改革方案,國內投資建設的電廠擱淺成本在發電企業內部消化;外商直接投資電廠可重新協商處理原有購電合同,對於經協商後仍不能完全廢止的購電合同,將形成擱淺成本。此舉意味中央不會就此作出賠償。
中電控股(002)是現時在內地投資電廠的最大外商,攤佔裝機容量約2200兆瓦,但未知當中有多少收費及投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