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鬧市與警槍戰冷血<br>綁架蘇澤棠旗兵囚16年

官指鬧市與警槍戰冷血
綁架蘇澤棠旗兵囚16年

【本報訊】「五金大王」蘇澤棠遭兩名內地客綁架,勒贖二十萬元,引發警匪在鬧市槍戰,鳴槍逾二十響,一名綁匪因遺下證件,欲乘船往澳門時被捕,昨日他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鑑於內地人來港犯案普遍,又指被告攜械來港,蓄意開槍傷人,遂判囚十六年。 記者:梁偉強

二十六歲被告黎江雄在廣東陽江出生,中學畢業後,在內地一間製刀廠做管工多年,昨承認一項綁架罪及兩項開槍拒捕罪,被告身材魁梧,在犯人檻內一直垂首。辯方大律師何駿指被告的五十八歲父親因工業意外受傷,骨骼變形,他為籌手術費才來港犯案,已深感後悔,至於向蘇所開一槍,實屬走火。
不過,法官高嘉樂昨在判案時指綁匪最初勒贖五百萬元,即使最終減至二十萬元,也遠超內地手術費所需,故指被告除認罪外,並無求情理由。

駁火逾20響
法官又認為,被告以蘇為目標,持械來港,計劃周詳,隨時準備開槍,罔顧在場途人、警察及蘇的死活。鑑於內地人來港犯嚴重罪行及內地製槍械流入本港作不法用途,均甚普遍,而近幾年綁架勒索案亦盛行,遂判被告囚十六年。
八十歲的蘇澤棠在中環砵甸乍街開設永發隆有限公司,從事重型五金出入口,六十年代已是億萬富豪,居於又一村洋房,習慣每日早上由司機駕車載往天星碼頭,再乘船上班。
根據案情,被告與其同黨於去年一月二十八日,持雙程證來港,兩日後乘蘇澤棠登車上班時,持槍將蘇及司機挾持。其間被告勒索贖金五百萬元,經討價還價減至二十萬元。
蘇吩咐下屬籌錢,帶到尖沙嘴凱悅酒店,當載着事主與兩綁匪的車駛至尖沙嘴警署對開彌敦道時,警匪一度駁火,警方開了十三槍,被告及同黨至少開了七槍,一名警署警長手臂中槍。其後被告與同黨逃去無蹤。事後警方終在港澳碼頭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HCCC218/2002

蘇澤棠被綁架時反抗,險中彈受傷。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去年攝得綁匪跳車及跨欄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