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傷人罪警員遭官斥

脫傷人罪警員遭官斥

【本報訊】二十四歲軍裝警員去年五月邀初相識啤酒女郎及友人到酒吧消遣,其友與任職廚師事主爭執,廚師被警員箍頸外出後,遭多人圍毆受傷,警員被控襲擊傷人罪雖罪脫,惟遭裁判官斥,指警員明知發生對峙局面,並無阻撓,甚至離開現場,做法令人驚訝,被告是否適合擔當警員,應由警方內部跟進。
被告唐家裕,二十四歲,駐守大嶼山警署,被控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五月一日,在九龍城聯合道「黃蜂吧」外,與五名不知名人士襲擊一名男子。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晚相約初相識啤酒女郎及友人到酒吧消遣,直至凌晨一時,被告箍着事主頸部,叫他外出「傾吓」,怎料出門不久,便遭多人襲擊致頭破血流,需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KCCC141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