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女士問:本人在市建局一個重建項目內擁有一個地庫。請問地庫的補償方法與地下商舖是否有分別?若果地庫改作居住用途,請問市建局如何計算補償?
答:按照市建局現行政策,市建局會依據物業的佔用許可證(慣稱入伙紙)訂明的用途(即住宅或非住宅兩類),補償給物業的業權人。補償額包括該物業的市價,再加上有關特惠津貼。此準則同時適用於商舖和地庫。
本局一貫的政策是委託專業的測量師,由他們根據本身的專業調查和判斷,為物業進行估值。
本局原則上會按照入伙紙訂明的用途,評定和計算物業的收購價。至於入伙紙訂明其用途為非住宅的物業,倘若已用作住宅用途一段長時間,而政府租契並無禁止該物業作住宅用途,本局可向該非住宅物業的自用業主發出自置居所津貼。本局會按個別情況,基於體恤理由及有關物業的實際用途而作出決定。
區先生問:本人獲悉前土地發展公司的二十五個項目已經納入市建局的首個五年業務綱領之內,其中包括旺角洗衣街。由於前土地發展公司公布有關計劃至今已有很多年,本人的父母已七十多歲,居住環境日差,政府又要我們進行維修,故此希望知道具體的重建日期,及能盡快搬遷到一個較佳的居所。
答:前土地發展公司公布的二十五個項目,包括旺角洗衣街。市建局政策是優先處理這二十五個項目,並已將之納入本局首個五年業務綱領之內。
在訂定工作項目的優先次序時,市建局一定會慎重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居民的意見。基於實際運作的考慮,本局的政策是只有在真正落實個別項目時,才可以公布該項目的推行時間和模式。因此,請恕本局不會就個別的查詢或要求而評論尚未落實項目的詳情。
市建局陸續展開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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