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婦為替丈夫還債,甘願墮落風塵做妓女,其後輾轉當過夜總會小姐及媽媽生。不料丈夫竟搭上她旗下的小姐,更在深圳與一內地女子有婚外情,九年婚姻終告破裂,但前夫竟將她趕出兩人聯名持有的住所,獨霸單位。前媽媽生在區域法院興訟奪回業權。 原訴人陳麗君(譯音,三十七歲),與訟人為前夫戴玉奇(譯音,四十三歲);涉訟物業為屯門居屋新圍苑一單位。法官黃慶春在判詞中指原訴人證供可靠,法官判戴敗訴,駁回他要求獨佔業權的反申索。 案件編號:DCMP15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