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姿助手車禍遭索償

黎姿助手車禍遭索償

【本報訊】女藝人黎姿前年十一月由女助手駕車離開清水灣電視城時,在停車場撞倒一名執垃圾的清潔女工,車胎壓着傷者腿部,女工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該女助手疏忽駕駛,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原訴馮晉寧(譯音)(五十二歲),被告洪綺蓮(三十四歲),於案發時任女藝人黎姿的助手,當日駕車載同黎姿到電視城拍攝劇集,離開時撞倒一名正在執垃圾的清潔女工,傷者受傷倒地,腿部被車胎壓住,須送醫院救治。
入稟狀指,被告於○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清水灣電視城的停車場內疏忽駕駛,導致原訴身體受傷害,現要求追討所有損失。
案件編號:HCPI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