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月其中兩期在本港報攤發售的台灣《壹週刊》,遭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票控,指雜誌封面刊登裸照,沒有套上密封膠袋,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負責發行雜誌的德記書報(發行)有限公司昨派代表出庭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罰一萬元。 涉案台灣《壹週刊》為第七十一期,封面寫上《選舉不掃黃──色情高雄直擊》的標題,及第七十三期標題為《海上淫窟直擊》,兩本周刊均沒有套上密封膠袋。 案件編號:ESS10847/02,108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