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售貨員為瞞騙曠工,竟前往警署報假案稱由澳門返港後遭人禁錮,警方調查其出入境紀錄不符揭發,控以誤導警務人員罪,被告昨在北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浪費警力,判罰款一千元。
被告林智邦,三十一歲,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一月十日到旺角警署報案,訛稱遭禁錮誤導警員。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日下午三時半在旺角警署報案,聲稱於十一月七日由澳門返港,遭一名不知名男子在深水埗非法禁錮兩日,其後自行逃脫。警員將案件轉交另一隊探員調查後,發現被告在該段日子並沒有澳門出入境紀錄,反而查悉他在十一月七日至九日曾往內地經羅湖返港。警方遂將其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為曠工怕失去工作,於是揑造故事瞞騙上司。
案件編號:NKCC38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