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委會經一年多的審訊後,裁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鄔維庸的胞兄鄔顯庭專業失德,被除牌一年。控罪指曾為一代武打國際巨星李小龍診治的著名腦外科醫生鄔顯庭,在九二年向女病人黃瑞琼處方類固醇藥物時,未有解釋藥物的副作用,以及沒有妥善保存病人的病歷紀錄,違反專業操守。 記者:陳倩雯、梁洵瑜
鄔顯庭昨日聞訊後表現冷靜,未有回答記者的提問,只說了兩聲「NoComment、NoComment(無意見)」。因服用類固醇藥物而導致髖關節壞死,前後需要兩次動手術的投訴人黃瑞琼,得悉自己勝訴後即激動得眼泛淚光,接受記者訪問時更禁不住落淚,但判決仍難平她的憤慨,「就算佢呢世都除名(除牌),都唔可以畀番對骱我,唔可以代我入手術室」。
鄔顯庭被控於一九九二年八至十一月的三個月內,向患有間歇性羊癇症的四十多歲婦人黃瑞琼,處方一種名為「地塞米松」的類固醇藥物,但未有向病人解釋藥物處方的原因、藥物的性質及副作用;另一控罪則指他沒有妥善保存病人的醫療紀錄及類固醇藥物處方紀錄。
醫委會紀律聆訊小組昨日就此案進行第五次聆訊,並作出判決。小組主席麥列菲菲在宣讀判詞時指出,委員會認為投訴人是可靠的證人,相信投訴人不可能從其他途徑得到類固醇。同時,任意長期使用高劑量類固醇藥物是嚴重及危險的事情,因此委員會裁定對鄔顯庭的指控成立,鄔被裁定專業失德,勒令他除牌一年,但辯方可於一個月內上訴。
投訴人黃瑞琼在早前的聆訊作供時稱,服用鄔顯庭處方的類固醇藥物後,身體暴肥四十磅,髖骨關節細胞壞死,先後於九四及九六年進行兩次更換盆骨關節手術。黃瑞琼昨日聞判後對記者表示,事件拖得太久,令她感到十分辛苦,雖然案件已審結,但仍未釋重負,「今日嘅判決叫做攞番個公道,係咪完呢?我諗我死咗就會完啦」。
鄔顯庭曾因收取病人家屬金錢,在一九六九年被法庭判定違反八項《防止賄賂條例》,被罰款一萬三千五百元,並留有案底。醫委會紀律聆訊小組曾就事件作出審訊,在一九七○年裁定除去鄔顯庭的註冊醫生牌照,但最終只是暫緩執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