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柴們滿口:「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實行起來,卻是:「傷民之所傷,殘民之所殘。」天天雪上添霜,火裏澆油。專欄作者這個行業,要是真有甚麼社會功能,其中一項,就是:「罵民之所罵,踢民之所踢。」簡單說:為民滅火。民有怨,怨火高燒,燒灼五內,不疏散,不澆熄,烈燄可以燎原;滅火,講求技巧,罵對了,踢中了,民認為你說了他心裏話,才達到滅火的原意;雞手鴨腳,救火,變了煽風,徒然讓讀的人燥火攻心,死不瞑目。
忽然大徹大悟:滅火,最終解救的,原來不是民,是官。
原來我們都在為昏君庸吏狗官瞎忙亂。
民怨,是火,也是水;確切地說,該是火水。火水,在惡政的大瓦缸裏一點點積聚;官吏倒行逆施是因,火水積聚是果;政府,就建築在這個大瓦缸的因果之下。民,都是沉默的;沉默,因為沒有大聲疾呼的渠道;我們罵了踢了,民就以為自己也罵了踢了,怨就消了;因為寫的人是民,讀的也是民,最能感民的愛恨。
作者努力為民滅火,等於天天為那個仇恨的大瓦缸放水;火不旺,水不深積,就不容易塌下來,讓狐群狗黨火油淋身,一舉來個杏加橙。老實說,我其實好渴望那些不斷種惡因,不斷摧山毀樹,劫貧濟富的酷吏,還有尸位素餐,吃公帑,拉比喻的議員們杏加橙。
「你怎麼看廿三條?」有人問。我的標準答案是:「廿三條,比廿二條多一條,比廿四條少一條。」如果作用是箝民之口,我希望這條東西變得很大條;夠大條了,民有怨,藏起來;民有恨,藏起來;民有火,藏起來;民有火水,都在政府頭上這越來越沉重的大瓦缸積聚起來。我不會再為虎作倀,為狗官去民憤,除民怒;我有飯食飯,有粥食粥;我食飯的時候等你滅亡,食粥的時候,也等你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