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移民美國的中年躁漢在港機場櫃位辦理登機手續,不滿機場因美國九一一事件收緊檢查行李程序,涉向保安員稱行李有炸彈,「鬼唔望炸X死你」,雖然法庭昨裁定虛報炸彈罪不成立,但裁判官直斥被告詛咒行為可恥。
裁判官伍健民裁決指被告劉漢榮確實有向保安員稱「鬼唔望炸死你」,由於被告出於發晦氣,未能構成虛報炸彈刑責。伍官強調保安員執行任務是確保乘客安全,但被告卻詛咒對方,行為可恥。
四十四歲的劉漢榮報稱成衣貿易公司職員,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否認虛報炸彈,控罪指他去年十一月一日,在赤鱲角機場離境大堂的國泰航空櫃位,向機場保安員黃梓偉虛報行李內有炸彈。
黃昨供稱,案發當晚八時許他在櫃位檢查劉漢榮的行李,對方表現抗拒,其中作供的國泰地勤劉潔儀表示,曾聽見被告說:「呢啲行李有炸彈,鬼唔望炸X死你。」
案件編號:TWCC3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