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於除夕夜在尖沙嘴文化中心外,攜有一箱人造噴雪,拒警方勸喻搬走,反粗言相向,大吵大鬧引起途人圍觀,遭警拘控擾亂公眾秩序。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待社會服務令報告宣判,被告還押懲教署監管。
被告史建榮,二十三歲,貨車司機,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尖沙嘴香港文化中心外擾亂秩序,喧嘩及經警告後仍不斷粗言穢語咒罵兩名警員,破壞社會安寧。
案情指出,事發晚九時許,維多利亞港有煙花滙演,巡邏警員在文化中心發現被告蹲在一個電話亭旁邊,身旁有一箱為數三十支的人造噴雪,警員勸其搬走人造噴雪被拒。被告聲稱等朋友,並以粗言穢語大吵大鬧,引起約五十名途人圍觀。
另一名警員遂趨前再度勸喻,被告竟粗口相向辱罵,隨後其友人搬走人造噴雪。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月入八千元,與父母同住,他有一項簽保守行為紀錄,於本月三十一便告屆滿。被告因一時衝動才干犯本案,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CCC7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