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包括被稱為「二奶條款」的內容,即夫妻提出離婚訴訟時,可同時提出財產扣押申請,大婆因此可以獲得必須的生活費用、贍養費等,以免被二奶侵吞。《國家機密保護法》亦獲通過,洩密者可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監禁。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