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對無證夫婦在港匿藏二十二年,只為三個在港出生的子女可取得居港權,前年他們向入境處自首被判入獄,至上月大除夕終刑滿出獄,但他們仍在苦候入境處長格外開恩,酌情批准兩人留港,才能在這個農曆年真正一家團聚。
五十歲的張順好回想去年六月與丈夫鄧兆權入獄前,還租住深水埗的舊樓,現在獲釋回家,一家人已入住三百平方呎的公屋單位。她說:「出獄後返到屋企,同老公見到三個仔女,大家都好開心,覺得一家人總算有個地方棲身。」
終審法院前年裁定中國公民在港所生的子女可享有居港權後,鄧氏夫婦即向入境事務處自首,犧牲自己十個月的人身自由,換取三名子女取得居港權的機會。到了今天,這對患難夫妻仍無悔當日自首的決定。在他們服刑期間,還互通書信,互相激勵。
「監獄好靜,職員同囚友都好好。但夜晚想起外面嘅仔女,都忍唔住流眼淚。」鄧太在聖誕節收到丈夫的賀卡,祝她聖誕快樂和快高長大。她說,就是喜歡丈夫這份幽默感。他們繫獄期間,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主動前往獄中探望,又有立法會議員為他們向入境處處長陳情,希望當局酌情處理,讓他們居港。
他們非法居港期間,不敢送子女上學,自行在家教孩子讀書、寫字。自首後,十九歲長女擔起照顧一對九歲孖生弟弟的責任,三人也終可正式入學讀書。不過,他們夫妻兩人現仍持「行街紙」,農曆新年前將要到入境處續期。張順好憂心忡忡:「唔知到時會唔會被遣送返大陸,再次骨肉分離。」
這個重見光明的黑市家庭暫時要靠三子女申領每月約六千元的綜援過活,但他們希望有一天能自力更生。「一家人能夠團聚,就算窮,亦會好開心。我哋希望自食其力,唔想靠綜援生活,希望政府體諒,期待入境處處長能酌情處理。」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時表示,鄧氏夫婦目前獲准擔保暫時在港逗留,若接獲居港申請,會考慮每宗個案的特殊性,是否有強烈的人道及恩恤理由,才作決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