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計劃在未來四年削減一成公務員,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被視為是精簡編制的主要手段。按政府講法,政府在二○○○年七月推出第一次自願離職計劃,有九千七百人獲批准提早退休,而政府最後削減了九千七百個職位。
表面上,「走一個人」便「削一個職位」,合情合理;但最近聽聞,有人玩弄數字遊戲,「走一個人」便「削一個職位」未必一定可以大幅慳錢。
據聞第一次自願離職出現了一種情况:高級的獲准提早退休,然後把一個低級的升上去,最後則刪減了一個低級職位。由於高級與低級的薪酬福利有明顯差距(一個低級的升了做高級,計及薪酬福利長俸諸如此類,政府要付出的認真「襟計」),政府實際慳得不多。
上述情況在第一次自願離職究竟有多普遍,由於政府沒有公布數據,無法統計。但即使只有一宗,也不應該。按第一次自願離職標準,如果政府認為有需要這個高級的職位,根本不應該讓坐在這個位置的人提早退休。
行政會議最快今日討論第二次自願離職計劃。吸引公務員離職「肥雞餐」,已經變成「乳鴿餐」,加上當前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據聞政府內部已打定輸數,今次參加人數未必及上次踴躍。如果再出現上述「走一個高級的人」,卻「削一個低級的職位」,慳得更少。
(圖)王永平應規定若一個高級官員自願離職,便刪除一個高級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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