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加強法律畢業生競爭力,本地兩間大學提供的法學士課程,最快可於明年學年由傳統的三年制改為四年制,新增的一年課程主要為有關學生提供更強的基礎訓練等,希望可與外國的法律畢業生媲美。不少大專院校及法律界人士對有關改制建議都持正面態度,並認為這有助提升業界水平和競爭能力。 記者:簡慧茵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在本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致辭時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原則上同意法學士課程由三年制改為四年制,若得到兩所大學全力支持,新課程可於明年推出。她強調,各界已達致共識,有需要在法律專業證書課程採取新的方法教授法律專業技巧。
她並稱,將透過立法程序,成立新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律師和大律師、兩所大學、其他提供法律教育的機構、政府的代表和業外人士;新委員會成立後,將會取代現有的法律教育諮詢委員會。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現時法律制度愈趨複雜,加上對法律學生的要求日增,三年的稞程難以增加學生基礎訓練,他們也較難發揮,而不少國家,如美加及新加坡等地,法律課程均是四至五年的課程,若本地有關課程不增至四年,相信難以與人競爭。
他又稱,增多一年的課程將會以「學生為本」為目標,盼可提高他們的語文能力、增加非法律科目,以及在選科時可以讓他們更集中接受培訓,預計最快可於明年四月實施新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發言人表示,若政府能提供足夠的資源,城大法律學院將會開辦四年制法律學榮譽學士課程。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贊成改制,「以我自己嘅經驗,同埋睇埋𠵱家畢業生嘅質素,再培育多一年對司法制度、市民同埋法律質素都係好事。」不過,他希望「可以對症下藥,如果唔係只會令學生嘥時間,政府嘥錢,做唔到三改四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