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國人士(美國公民或居民或在美國逗留超過法定時間的人士)來說,新年伊始,意味着新的報稅季節即將來臨。
本專欄在2002年12月10日那一期也提及了非美國居民所涉及的美國稅務問題。那麼,如果一個美國公民或居民在2002年與一非美國居民結了婚,其2002美國個人入息報稅表又該如何填報呢?
1.單獨報稅
你可以跟以往那樣單獨報稅。稅表只申報你的全部收入,你的應繳稅額便會根據配偶單獨報稅的稅率及其他指標來計算。但通常此種稅率及指標對納稅人來說不太有利。
2.夫妻合併報稅
你和你的配偶在填報2002年的美國個人入息報稅表時,可以作一個「特殊選擇」。這樣從美國稅法的角度,你的配偶就會被認定全年是美國居民,從而可以共同報稅。此「特殊選擇」一旦作出便一直有效,直到你和你的配偶撤回或美國聯邦稅務局取消此項選擇、夫妻法定分居或離婚,或其中一方死亡為止。
要作此「特殊選擇」,你們必須在遞交2002年美國個人入息報稅表的時候,同時遞交一份說明,解釋其中一方為美國公民或居民,而另一方為非美國居民。你們須同意兩人整年被視為美國公民或居民,並明確說明此選擇有效的第一年是2002年。除了要在報稅表第二頁上作為報稅人簽名和註明日期外,兩人都必須在此說明上簽名和註明日期,此「特殊選擇」才會有效。
3.作出「特殊選擇」,在美國稅法上有何利弊呢?
讀者也許會覺得,美國居民的收入,不論是在美國本土或海外所得,全都要在其美國個人入息報稅表上申報,那麼為何還要作此「特殊選擇」,而自投羅網呢?作出「特殊選擇」的好處在於:
a)在美國公民或居民配偶一方有收入而非美國居民一方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如果沒有作出「特殊選擇」,美國公民或居民配偶一方就必須單獨報稅。如果作出「特殊選擇」,那麼夫妻可以共同報稅。由於非美國居民配偶一方沒有收入,夫妻合併的應交稅收入沒有增加,但標準減稅額和個人免稅額都增加了。以2002年為例(表):
b)特殊選擇亦適用於如下情況:假設夫妻雙方都在海外工作並符合享受額外免稅額,美國公民或居民配偶一方有收入,而非美國居民一方的收入不超過本年度的最高額外免稅額(對2002年,此免稅額是8萬美元),在這種情形下作出特殊選擇,非美國居民配偶可享受有關人士的同等的額外免稅額的優惠,而同時又可以利用夫妻共同報稅的稅率及各種指標。然而,如夫妻都在海外工作,而非美國居民配偶一方的收入超出額外免稅額,則一般來說,「特殊選擇」不但不能省稅,反而會增加稅務負擔。
應該指出的是,如非美國居民配偶一方收入變化大,原先有利的「特殊選擇」反而無法省稅而撤回,則從此以後,你們就無法再次作出選擇。
由於有關美國居民配偶的稅務安排比較繁複,在此建議有關人士在作出決定前,須諮詢美國稅務專業人員,以便達到省稅目的。
葉偉文、史珊珊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