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不准攜入內 禁止穿着暴走鞋<br>海洋公園增禁例至30多條

食物不准攜入內 禁止穿着暴走鞋
海洋公園增禁例至30多條

【記者麥志榮報道】每年到訪海洋公園的遊人近三百萬人次,但相信其中大部份人都不知道提供歡樂的海洋公園原來有不少極為嚴厲的規矩,包括不准攜帶食物及飲品進入公園、在園內聽收音機必須使用耳筒、園內不准穿着「暴走鞋」等,若遊人違例,可被罰款及監禁。

遊人易犯戒條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指出,外國不少主題公園都限制遊人帶食物進入,以維護園內食肆利益,「但係海洋公園裏面啲嘢食真係好貴,雞髀要成二十蚊隻!」他認為,海洋公園其實可以減租,令食肆減價,顧客自然增加。
海洋公園的新修訂附例日前刊登憲報,將於三月二十日起實施,附例內對公眾行為訂出三十多項規定,違例者可被罰款及監禁一個月,其中除防止惡意破壞、維持清潔及秩序的規例外,有部份規例相信不少遊人都很容易觸犯。
根據附例,遊人不得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公園,換言之,必須光顧園內的食肆;而附例對遊人的行或坐都有規定,如不得使用裝有輪轆的鞋或器材在公園內行走及滑行;不得偏離園內供行人使用的小徑;不得將腳掌置於座椅上。
海洋公園發言人表示,現行附例已有十多年歷史,而且只有英文版,今次修例除增加中文版外,也加入一些新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