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和希希「碰撞」了一下,就撞出了一個星期的娛樂新聞。
兩個男人——二十多歲的人還不是男人,難道要學台灣濫文藝腔叫他們「小男生」——碰了就碰了,撞了就撞了,哪來這麼多廢話!
他們身邊的人也嚕嚕囌囌,都是些女人,拚命幫着自己人說好話。說不相信誰誰誰會動粗,又說誰誰誰平時很斯文,不相信他會說粗話。
還是楊千嬅可愛,一句「男人講粗口好Man㗎!」點出了如今的男明星,個個都是敢做不敢認的娘娘腔。
男明星不可以罵粗話?不可以打架?罵了粗話,打了架,那又如何?堂堂大男人,敢做就要敢認。現在可好,自己不敢認,還要一大幫女人出來,亂哄哄作「人格證明」,其中當然還有讓人一看就笑出聲來的「假證」。
這也是香港時下一些所謂偶像男明星的毛病,個個都像沒斷奶的孩子,只曉得在人前扮純情扮正氣,媾女媾得連身子都淘空了,還恨不得告訴你他是處男。
他們說這是為了「形象」。甚麼叫形象?做人最基本的形象,就是男人要像男人,女人要像女人。
為了證明自己並非不男不女,樂樂和希希應該從那群嚕囌的女人背後站出來,自我了斷,「打你個仆街呀!」那又如何,起碼像個男人。